好不容易終於把《陽光普照》快轉看完。中段後那個情節我覺得超級老梗、無法忍受。幸而後段有了轉折,稍微可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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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,天亮之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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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覺得寫得非常夾雜,所以沒發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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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想跟同學介紹「大潭藻礁公投案」,正式名字是「珍愛藻礁公投」,他們的目的是保留藻礁,主要是北從桃園市觀音溪出海口,南到新屋溪出海口這一段的海岸。需要三十五萬份連署,二月底結束,現在還差二十七萬份連署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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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每天十五分鐘,在課堂上讓學生抄一篇論語原文、白話翻譯。然後用五分鐘來講解、五分鐘緩衝。那麼就是耗掉二十五分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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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這是殺人的故事吧!?所謂的咒術師,或者詛咒,當他們在除咒或是增加詛咒時,亦即將某件事物「抹除」。雖然是用動畫的方式呈現,但那故事的基底,是「殺人」無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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巨大的恐怖。看到一半或是看完後仍餘悸猶存反思不已的,是巨大的恐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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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早上和朋友聊天,我覺得後悔和遺憾不同。不過到現在晚上八點了,覺得兩者並不容易分辨,甚至是常混在一起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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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作分四段,第二段的記敘部分,舉例子會比較容易增加篇幅。舉別人當例子,我小時候很流行蔣介石和孫中山,後來流行陳樹菊、吳寶春、林義傑,但我認為,用自己做例子是最好的。因為所有的寫作,都應當是為了自己而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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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85〈留一點遺憾〉寫作建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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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以前推薦學生去讀技專班,大概是這樣講的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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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指導的寫作裡,我鼓勵同學用四段來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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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可以有一個自己的班級,我想要弄一個動漫班。從欣賞動漫開始,擴及文學、繪畫、電影、音樂,從休閒活動到培養興趣、培養專長。從學生有興趣的事物,去對話、去激盪思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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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許一切的紛爭,都是無可奈何的。也許一切的微小願望,若沒有堅強的實力作後盾,也將終歸一廂情願。我不禁想到克蘇魯神話,神所看見的並非祂想垂憐的子民,而是螻蟻。神所豢養的,是豬牛狗,也許可以視作朋友,但終歸是畜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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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五人〈唯一〉雜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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