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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作分四段,第二段的記敘部分,舉例子會比較容易增加篇幅。舉別人當例子,我小時候很流行蔣介石和孫中山,後來流行陳樹菊、吳寶春、林義傑,但我認為,用自己做例子是最好的。因為所有的寫作,都應當是為了自己而寫。

以自己當例子,最大的優點是細節可以寫得很清楚。因為有細節,所以整個故事可以清楚地呈現出來。寫的時候又忌諱流水帳,千萬不要蜻蜓點水,必須寫出細節。

寫出細節時,要特別留意,題目是什麼,所有的細節,都必須對準題目來發揮。譬如題目是「面對自己」,如果用畢業旅行來寫,怎麼寫。

畢業旅行時去了很多地方,可口可樂博物館、九份、基隆夜市、動物園、淡水老街、六福村。那如果我只挑輕軌出來寫,就顯得我獨出機杼、識見不凡,頗有感受的獨到之處、不落俗套。以下示範一下:

畢旅時有去坐輕軌,前半團的人已搭車走了,但他們搭的是捷運。問了領隊,領隊也覺得奇怪,大夥兒不敢上車。確認要在紅樹林站轉車後,大家便上車了。在捷運紅樹林車站下車,出站過了天橋,進到輕軌紅樹林站。陽光很大,曬得大家頭昏。等了快二十分鐘,才上了車。車上塞滿我們學校的人,很多人只能站著。聊著天,看著外面的風景。大家一開始有點好奇,各站都有幾米的圖做成的公仔,也拿起手機來拍照。又過了幾個站,開始覺得空虛,午餐的睏意襲來,覺得百無聊賴。雖然車廂裡都是人,我的同學、好朋友都在身邊,但嗡嗡鳴鳴的車廂裡,我卻感覺只有我自己。我擁有許多朋友,但同時我又是惟一的,惟一而獨立。

接著下一段,就進入論述。如果題目是「面對自己」,那就可以進一步論述「為什麼要面對自己」、「怎麼去面對自己」、「如果不去面對自己,那就會⋯⋯」。

整理一下。

一、寫作時的第二段,用舉例來增加篇幅、標舉自己的特殊。

二、所有的舉例,都要針對題目來舉例。

三、舉例時,要有細節。風的顏色、樹葉的光澤、車輪輾過柏油噴濺沙石的聲音、油鍋傳來的鹽酥雞氣味、心裡煩憂的期待的複雜的思緒⋯⋯。

四、舉例後的下一段,要追問「為什麼」、「怎麼做」、「如果不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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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何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