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學生回來,他說在台南已做了兩個梯次,接下來可能要照學校安排,到新竹去。但據學長姊和去過的同學講,新竹的生活費很貴,一天要二百元,存不到錢。(聽到二百元,我覺得好便宜,但以高中建教生的所得與開銷,二百元已經造成他的困擾。)他說公司限制三個人電費一百度,超過要收錢。公司只包住,不包吃。

他是個有責任、肯學肯做能吃苦的孩子,竟要為了這種鳥事煩惱。他又說政府在推一個政策,畢業後留公司,每月薪水多一萬,最多三年。我聽起來就是廉價勞工進階版啊。政府幫公司出一萬,公司給的一定是最低薪資,那三年期滿,還是用最低薪資聘你啊。只要有政府出的薪水,你的福利算什麼,又幹嘛幫你加薪。

勸學生高中畢業去考警專,他不置可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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