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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創業,不需要強調「前無古人」,反倒強調「這已經有人成功過了」,可以更吸引投資人,更可以讓人信服「這件事能成」。

要創業,要讓人投資,要讓人買單,更多的是「解決問題」,「因為我能解決你的問題,所以你買單」。而不只是強調「我產品很好,快來買」。這也讓我想到日劇《新人》裡賣毛巾那段,單純賣毛巾,講毛巾品質好,是賣不掉的。反倒是冰涼的毛巾,解決了工地現場工人的躁熱與口渴(毛巾附冰水),商品便賣光了。

我想要賺錢,想要賺到足夠衣食無虞的錢。昨天與同事聊天,發現碩士學歷可以增加月薪,頗心動。但晚上稍看了研究所招生訊息,多看了會兒,今天眼睛飛蚊症的症狀又加劇了。

我其實對學術生涯已不感興趣,學問事業,不管是廟堂文章或故作高深,亦或教學研究、科研調查、問卷製作、上台報告⋯⋯,我都無心且感厭倦。我希望能以寫作能力來賺錢,每天寫一篇一千二百字的文章,每天賺取五百元的稿費。我希望自己能產出故事,能講出讓人著迷的故事,能寫出能賺錢的故事。我希望自己能創作歌詞,能寫出〈廣島之戀〉、〈告白氣球〉那樣的K歌名曲。

只有不停地寫,才能稍往我的理想,或者夢想一步。

這是,我的創業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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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何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