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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中的運動會,我應該是沒上場的。班上厲害的人太多了,學校的人也非常多(當時民雄國中一屆有二十二班,一班四十二人),大會開場後就沒我的事了。坐在帆布棚子裡,完全沒有事能做。

勉強帶一本作業簿和原子筆,亂塗亂畫,畫椅子、司令台、同學、草木⋯⋯,一下子又無聊了。那大概是GameBoy正紅的年代,但我當時根本不知道BameBoy是什麼,學校也不可能讓我們帶。

個人一百、二百、四百、八百,跳遠、鉛球,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,早上的比賽還在比,這天殺的時間仿佛停止流動,陽光普照,空氣又溼又熱,突然發現身邊的同學少了幾個,他們也是邊緣一族,為什麼不見了?上廁所嗎?我起身想走,又怕被導師抓包。但實在太無聊了,回教室看看?

教室裡有人正在看漫畫,湊上去一看,同學見我來,對我抱以同情的理解,同時也大方地借我。那漫畫外面蓋著出租店章,「明天就要還了,你想看快點看。」那畫風非常華麗,我讀了幾頁,感到非常驚訝。那漫畫有著奇詭的設定、憨直又堅持騎士精神的主角、視道德為無物,為了目的不擇手段,生命力又如同蟑螂的反派。還有奇特的戰鬥招術、僵屍、大部分人都肌肉線條明顯,每個姿勢都像在走台步。

《JOJO冒險野郎》。

這便是我與喬斯達家族的相遇,1993年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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