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說要寫到百萬字,才能用寫文章賺到「足以成為正職」的錢。那我這樣一天寫一百字,得到一萬天,除以三百,得三十三年啊。

如果我一天寫一千字,那就縮短為三年,那似乎是極為可行的。

像這樣短短的小文章,一天寫十則,倒是簡單。如果十則裡能有一則,是有點「智慧」含量的。那就值了。

加油啊。

半年前曾寫過幾篇文章,有一、二篇得到稿費。能一天寫一篇那種能賺到稿費的,就是我的中期目標了。有個女作家,米果,似乎曾以此寫過書,可以找來讀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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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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