順著之前講富蘭克林,講錢。引海耶克,講錢能帶來自由。
講「硬需」,其實沒有「硬需」,因為一切都是選擇。
我覺得認錢不認人,是對的。如同羅胖以北京車牌管制所說,強加管制的結果,只是讓錢以另一種方式滾動。車牌用抽籤的方式給予民眾,但抽不到的民眾、急需的民眾、有法子的商人,發展出開一家小公司,財產只有一台車,想擁有車牌的民眾和這公司談妥價錢後,這公司以欠債的方式,將公司財產還給債權人——因此民眾終於能擁有自己的車牌。而繞了這麼一大圈,民眾所花去的代價,與車輛監理所直接以拍賣的方式賣出車牌,是差不多的。
最終政府為了表面上的公平、道德上的潔癖,而設作的各種貌似公義、價格穩定的舉措,只是壓抑了金錢的自由流動,又增加了人民的負荷而已。
讓天賦自由,是教育的目的。讓錢自由,是讓人民自由的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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